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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顾问在日常工作中,应该都有遇到来自人才的各种咨询:

“在公司上班快一年了,公司既不签劳动合同也不给交社保”怎么办?

“在试用期内,如果试用不合格被解雇是否能得到赔偿”?

“公司在试用期内不给缴纳五险一金,这个是不合规的吧,我能申请正常缴纳吗”

“签订的劳动合同中上,工资金额非常低,和实际发的工资严重不符,若有纠纷,是否对赔偿非常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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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很多人才就业都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实际上,对于合同中的条条框框,若非一番深究,大家都只是形式看过就完事了,

到了发生纠纷时,这些条款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相信大家都会很懵懂。。。

要学会依法维权,就要看懂劳动合同,要看懂劳动合同,首先要对劳动法有相应的理解,

今天就结合一个实例,来了解一下相关劳动法规定、、。

 

实例: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劳动者如何维权:

1、收集事实劳动关系证据

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属实的直接证据,但是由于未签订劳动合同,所以劳动者需要自行收集工作证据,证明其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例如:工作证、工资条、出入证等证件。

2、索要二倍工资(原工资之外的一倍工资)

索要二倍工资的条件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符合二倍工资条件者,即可向公司索要二倍工资,如果公司拒不支付,可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注意:二倍工资只在一年内罚,因为首月不双罚,所以,最长支付11个月二倍工资。

3、如果在试用期被辞退可以要求给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法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签了合同约定了试用期,企业就能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随时辞退职工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而未签劳动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的问题,辞退职工就必须给付经济补偿金。

 

相关法律法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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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是很高的,所以劳动者遇到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无需烦恼,只需要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自己的权益即可。

摘自东方头条:http://mini.eastday.com/a/160926131134200.html?qid=ayshehui